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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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予批准: 1.深圳市户籍且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或深圳市各区(新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残疾人家庭或者单身残疾人居民,未购买过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 3.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住房货币补贴; 4.残疾人家庭成员或者单身残疾人居民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可邮寄)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街道残联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5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以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原因。
5.办结:审批结束当天,予以办结。
6.送达: 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2.受理:接件人(当场)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街道残联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5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以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原因。
5.办结:审批结束当天,予以办结。
6.送达: 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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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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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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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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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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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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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人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声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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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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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存折或银行卡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马峦街道办事处马峦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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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纵路316号马峦大厦(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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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428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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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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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939路、B762路、812路、818路、M268路、M368路、M426路、B849路公交路线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