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城建档案复印件说明 | 其他 | 城建档案复印件说明.jpg | 城建档案复印件说明(样本).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2)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中国已开放的城建档案,须经本市外事主管部门介绍以及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城建档案,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及时)
工作人员在线核验申请材料,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是否有效、齐全进行审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应补齐材料,材料齐全完整的予以受理。
3.审核(及时)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进行申请内容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根据申请内容转业务部门领导作出审查决定。 4.审批(及时)
具有审批权的不同层级领导即时作出审批意见。 5.办结 工作人员根据审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档案中心D座二楼市行政服务大厅档案服务厅城建档案业务窗口领取档案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备齐申请材料,到档案中心D座二楼市行政服务大厅档案服务厅城建档案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当场)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予以受理。经审查,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3、审核。(即时)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查询和需要复制的内容即时提请业务部门内部审核。窗口工作人员提出拟办意见报业务部门领导审核,如有必要加具意见后呈报分管馆领导审核。
4、审批。(即时) 具有审批权的不同层级领导即时签署决定意见。 5、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业务办理。不同意查阅或复制的,告知申请人决定;同意查阅利用和进行档案复制,提供利用者查阅及相应内容的复制。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利用目的在档案复印件加盖证明印章。
6、送达。 申请人现场领取档案复印件。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市行政服务大厅档案服务厅2楼城建档案业务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上梅林林丰路2号深圳档案中心D座2楼市行政服务大厅档案服务厅城建档案业务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8127712(利用)、0755-88125461(接收)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8:00
-
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1、乘45路、60路、102路、201路、216路、218路、222路、324路、334路、B821路、M460路公交车在万科大厦站下车。2、乘60路、45路、M204路、324路公交车在档案中心站下车。地铁路线:1、乘坐地铁4号线在上梅林站下,A出口,步行600米。2、乘坐地铁9号线在上梅林站下,J1出口,步行6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