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 (贷款缩期)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
日常用语
提前还款、缩期、变更还款日、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账户、变更借款人信息、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申请办理贷款缩期、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账户与变更借款人信息、部分(全部)提前还款等业务。共同还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使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每年扣减一次。 2.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变更借款人信息和变更还款账户除外)。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已经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申请人,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进入公积金栏目进行办理。
二、受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助服务系统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判定,如果申请人符合办理要求,系统提示可办理的业务,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三、审核。系统自动审批,即刻出审核结果。
四、审批。系统自动审批,即刻出审批结果。
五、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六、送达。系统即刻反馈办理结果。
七、温馨提示:
1.请先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办理网点,就近选择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受托银行非贷后服务网点不办理此类业务。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公证书。
2.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申请人,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进入公积金栏目进行办理。
3.贷款缩期: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贷款缩期业务。
(2)借款人收入负债比例符合要求。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的,才能办理贷款缩期。
(3)还款日当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或还款当期已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该业务。
(4)缩期申请期限为缩期后新剩余贷款期限与已还期限之和,缩期申请期限如有对应的利率档次应按照新的利率档次计收剩余贷款本金的利息。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https://zjj.sz.gov.cn/xxgk/ywwd/gjjdk/),查询办理网点,就近选择受托银行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受托银行审核人员审核材料,当场给出审核结果。
四、审批。受托银行审批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当场作出给与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五、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六、送达。当场告知办理结果。
七、温馨提示:
1.请先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办理网点,就近选择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受托银行非贷后服务网点不办理此类业务。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公证书。
2.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申请人,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进入公积金栏目进行办理。
3.贷款缩期: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贷款缩期业务。
(2)借款人收入负债比例符合要求。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的,才能办理贷款缩期。
(3)还款日当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或还款当期已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该业务。
(4)缩期申请期限为缩期后新剩余贷款期限与已还期限之和,缩期申请期限如有对应的利率档次应按照新的利率档次计收剩余贷款本金的利息。

1

收件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受理或不予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符不符合办理资格

根据申请材料和申请条件提出审查的初步意见
4

决定

予以或不予以办理贷后变更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送达

1、予以办理的直接办理贷后变更业务并当场告知办理结果。
2、不予以办理的,告知不符合办理的理由。

当场告知、使用“粤省事-公积金”或“i深圳APP-公积金”查询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招商银行上步支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贷款银行办理)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侧门3号楼4楼招商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中心电话:

    0755-82098610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站:新闻大厦;公交线路:3路、8路、75路、104路、203路、393路、m191路、m192路、n3路、高快巴士200号;附近地铁站点:红岭南站;【其余130余个办理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gjjdk/)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