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职工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银行自助终端(工行、建行、招行)办理此业务。 业务办理须知: 1.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2.职工为非深圳户籍,且职工本人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可直接办理。 3.职工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停缴需满三个月; 4.职工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账户封存需满六个月; 5.职工存在异地转入资金的,异地转入金额需入账确认满六个月; 6.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的,可在线办理零余额账户销户提取业务,或凭身份证和联名卡通过网上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资金到账说明: 1.本业务申请提交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 2.提取资金到账前,请勿注销公积金联名卡,资金转入前已注销联名卡的,须到柜台重新申请; 3.提取到账金额为结算日账户余额和利息之和,可通过支付宝等渠道查询。 跨省通办: 1.我中心为受理中心:我中心跨省通办专柜受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对申请人的身份及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及邮递方式代为向属地中心发送该申请。请属地中心根据当地政策为申请人办理该业务。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通过申请人的预留手机号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我中心为属地中心:我中心收到异地中心发来的深圳缴存职工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确认异地中心移交的业务申请材料合规,即可为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3.目前,福田管理部、宝安管理部、龙岗管理部、龙华管理部可受理跨省通办业务申请。 4.“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可在各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领取。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支付宝市民中心、“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注:职工本人首次自助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或建行智慧柜员机(STM)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预约办理选择“发起预约-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公积金窗口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公积金窗口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积金窗口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收件
1.申请事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2.根据一次性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给予受理。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条件的,给予当场办理。
制证
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送达
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395866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16号线(龙坪线):黄阁坑C出口;公交可乘M446,M589,M185,M386,M360,M276,M317到龙岗天安数码城①;810,M229,M317,M446,M447,E27,862,M593,M139到龙岗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