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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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基本定义: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后,需要再新增专办员的,应办理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及关联业务。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1)开办企业一窗通。企业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开办企业一窗通”系统勾选设立公积金账户,在线完成单位缴存登记业务,无需到柜台办理。通过本方式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业务的,同时完成单位账户设立及专办员注册、关联。 (2)在线办理平台。准专办员访问在线办理平台登录页面,在线实名认证完成专办员注册。完成后还需办理专办员关联单位,上述任意登录方式选择“电子印章”流程的均可在线办结关联,未使用“电子印章”流程的需到柜台办结。此外,关联其他人的,应到柜台办理。 2.柜台办理: 银行网点预约办理。通过本方式办理的,可同时完成专办员注册、关联。 业务办理须知: 1.单位在线注册专办员后,可通过电子印章方式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大厅后将专办员关联至单位名下。 2.为避免出现非本单位专办员登录的情况,单位应及时办理离职或转岗专办员的专办员解除关联业务。 【温馨提示】因证照系统升级,身份证免提交功能暂停使用。职工可通过“广东省个人数字空间”微信小程序和i深圳在线授权委托他人办理。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印章方式登录广东政务网选择“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归集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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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约360个,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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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各服务网点电话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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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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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