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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业务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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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业务
日常用语
密码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本业务包括三个部分:密码解锁、个人账户密码修改、个人账户密码重置。
1.密码解锁:
以下情形会导致密码锁定无法登录,申请人可主动申请密码解锁,未申请的当晚24:00后系统自动解除锁定:
(1)职工柜面联名卡刷卡后,录入密码错误次数超5次;
(2)职工个人登录旧网厅,录入密码错误次数超5次;
(3)专办员在“在线办理平台”通过账密登录,录入密码错误次数超5次;
(4)职工个人/专办员通过公积金热线进行身份验证,录入密码错误次数超5次。
2.密码修改:
职工可申请修改个人账户密码。
3.密码重置:
职工可申请将个人账户密码重置为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尾数为X的用数字0代替。职工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的,初始密码为虚拟身份证的号码后六位。

办理方式:职工密码遗失、锁定的,可通过刷脸登录“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在线办理,已锁定的密码修改后自动解锁。
专办员密码遗失的,可通过扫描在线办理平台的支付宝二维码或通过手机短信验证找回旧密码。已锁定的,找回不自动解锁,需待当晚24:00后系统自动解除锁定。

业务办理须知:
1.本业务可跨归集行办理。
2.提醒职工,本业务仅涉及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密码业务,联名卡中的银行储蓄账户的密码相关业务在开卡银行储蓄柜台办理。
3.个人账户销户后无法修改或重置密码。职工销户且遗忘密码的,不支持通过公积金热线进行身份验证查询信息。
4.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密码业务的,参照本办事指南办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建行自助终端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注: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选择“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预约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1

收件

"1.申请事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2.根据一次性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给予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条件的,给予当场办理。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当场办理,扫描归档。
6

送达

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当场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职工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2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395866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16号线(龙坪线):黄阁坑C出口;公交可乘M446,M589,M185,M386,M360,M276,M317到龙岗天安数码城①;810,M229,M317,M446,M447,E27,862,M593,M139到龙岗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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