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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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材料。 业务办理须知: 1.本业务可登录i深圳、粤省事、支付宝自助办理,也可以预约至管理部办理。 2.本证明不可用于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职工有异地公积金贷款需求且深圳公积金账户销户的,可以开具职工缴存证明用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支付宝在线开具个人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 跨省通办: 1.我中心为受理中心:我中心跨省通办专柜受理异地缴存职工的申请,对职工身份及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及邮递方式向属地中心发送职工申请。由属地中心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结果。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通过职工的预留手机号通知职工办理结果。 2.我中心为属地中心:我中心收到深圳缴存职工通过异地中心发来的跨省通办申请,要求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核实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后为职工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该业务已实现全流程网办,职工也可在网上进行办理。 3.目前,福田管理部(装修中,暂不受理业务)、宝安管理部、龙岗管理部、龙华管理部可受理跨省通办业务申请。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选择“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注: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预约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宝安管理部)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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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东侧2楼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宝安管理部)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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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395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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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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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320路,718路,M240路,M375路,M382路,M507路,M558路,M377路至圣淘沙站; 罗宝线(地铁1号线)西乡站C、D出口,机场线(地铁11号线)碧海湾站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