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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业务(住房公积金) (补缴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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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补缴业务(住房公积金)
日常用语
补缴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基本定义:单位过往月份存在整月漏缴的,可通过办理补缴往月业务完成全体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缴。

办理方式:
1.自动托收补缴往月:
单位已和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委托公积金中心每月在托收日自动办理汇缴登记。入账不成功的,系统将自动于每日办理汇缴登记至次月10日,连续三个月。次月10日以后,任意日期入账的本月汇缴登记,均记为补缴往月。
2.网上办理:
单位需办理主动补缴往月登记的,专办员通过刷脸、ODC证书、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登录中心在线办理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业务办结。仅限托收方式缴存。
3.柜台办理:
单位需办理主动补缴往月登记的,可到银行网点现场办理,可选择托收、支票、现金、转账方式。其中支票、现金、转账缴存需到主办行网点办理。(注:管理部无法办理现金、支票汇、补缴登记)

业务办理须知:
1.单位托收方式入账的,因托收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变更等原因造成本次汇补缴托收失败的,将不再托收,单位须重新办理本业务。
2.主办行网点名单:
(1)工行红围支行营业部 ,工行宝安支行,工行龙岗支行,工商银行新沙支行,工商银行龙华支行
(2)建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建行宝安支行营业部,建行龙岗支行营业部,建设银行龙华支行,建设银行葵涌支行,建设银行南山支行,建行沙井支行
(3)中行上步支行 ,中行深圳宝安支行,中行深圳龙岗支行,中行南头支行,中行沙井支行,中行松岗东方支行,中行龙华支行,中行坪山支行
(4)中信深圳香蜜湖支行, 中信宝城支行,中信布吉支行
(5)平安银行分行营业部 ,平安银行宝安支行,平安银行龙岗支行
(6)农行华侨城支行,农行中心区支行,农行分行营业部,农行龙岗支行,农行宝安支行;
(7)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招行创业支行,招行龙城支行。

跨省通办:
1.我中心为受理中心:我中心跨省通办专柜受理补缴往月业务申请,对单位专办员身份、单位账户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及邮递方式代为向属地中心发送单位补缴业务申请。由属地中心根据当地政策为该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通过职工的预留手机号通知职工办理结果。
2.我中心为属地中心:我中心收到深圳缴存登记的单位通过异地中心发来的跨省通办补缴业务申请,通过核实单位专办员身份信息、单位账户信息及办理所需材料后为该单位办理补缴业务。
3.目前,福田管理部(装修中,暂不受理业务)、宝安管理部、龙岗管理部、龙华管理部可受理跨省通办业务申请。
【温馨提示】“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可在各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领取。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补缴往月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线上办理无需提交表单)。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预约办理选择“补缴往月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预约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1

收件

1.申请事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2.根据一次性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给予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条件的,给予当场办理。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当场办理,扫描归档。
6

送达

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当场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395866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16号线(龙坪线):黄阁坑C出口;公交可乘M446,M589,M185,M386,M360,M276,M317到龙岗天安数码城①;810,M229,M317,M446,M447,E27,862,M593,M139到龙岗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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