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基本定义:单位办理了个人账户设立后,姓名、证件号码、联名卡信息有误的,或在异地存在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在系统联网核查前或者联网核查失败导致个人账户未生效的,均可办理个人账户生效前信息变更业务。此业务需由单位专办员申请办理。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专办员通过刷脸、ODC证书、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登录中心在线办理平台,可在线办结(通过账密登录的,需申报后到公积金柜台办结)。通过该方式办理的,支持更正姓名、银行账户信息;不支持更正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可重新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或到公积金柜台提出申请变更证件号码。 2.柜台办理: 银行网点预约办理。强制校验需到柜台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办理生效前信息变更业务的,系统重新发起联网核查,核查成功的,职工个人账户生效;办理强制校验业务的,职工个人账户立即生效。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账户生效前信息变更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在线办理无需提交表单)。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个人账户生效前信息变更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收件
"1.申请事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2.根据一次性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给予受理。"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条件的,给予当场办理。
制证
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送达
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归集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
办理地点: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约360个,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中心电话:
各服务网点电话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