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日常用语
按月,非按月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在与其配偶共同执行同一笔个人住房贷款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可申请变更与其配偶的还贷委托提取顺序。
职工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i深圳APP办理此业务。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小程序、i深圳APP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1

收件

1.申请事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2.根据一次性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给予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条件的,给予当场办理。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当场办理,扫描归档。
6

送达

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当场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居民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395866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16号线(龙坪线):黄阁坑C出口;公交可乘M446,M589,M185,M386,M360,M276,M317到龙岗天安数码城①;810,M229,M317,M446,M447,E27,862,M593,M139到龙岗中专。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