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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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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办理须知:
1.公积金账户须为封存状态,未封存的须请单位封存后办理。
2.支持办理本业务的银行网点为:
(1)工行红围支行、工行宝安支行、工行龙岗支行、工行新沙支行、工行龙华支行;
(2)建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建行龙岗支行、建行龙华支行、建行葵涌支行、建行南山支行、建行沙井支行;
(3)中行上步支行、中行宝安支行、中行深圳宝安支行、中行龙岗支行、中行南头支行、中行沙井支行、中行松岗东方支行、中行龙华支行、中行坪山支行;
(4)中信香蜜湖支行、中信宝城支行、中信布吉支行;
(5)平安银行大厦支行 、平安银行宝安支行、平安银行龙岗支行;
(6)农行华侨城支行、农行中心区支行、农行分行营业部、农行龙岗支行、农行宝安支行;
(7)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招行宝安支行、招行龙城支行。

跨省通办:
1.我中心为受理中心:我中心跨省通办专柜受理异地缴存申请人的死亡提取申请,对申请人的身份及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及邮递方式代为向属地中心发送该申请。请属地中心根据当地政策为申请人办理该业务。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通过申请人的预留手机号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我中心为属地中心:我中心收到异地中心发来的深圳缴存职工死亡提取,确认异地中心移交的业务申请材料合规,即可为办理死亡提取业务。
3.目前,福田管理部、宝安管理部、龙岗管理部、龙华管理部可受理跨省通办业务申请。
【温馨提示】“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可在各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领取。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微信公众号(szzfjsj),选择“死亡销户提取”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系统当场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当场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微信公众号(szzfjsj),选择“死亡销户提取”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1

收件

1.申请事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2.根据一次性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给予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条件的,给予当场办理。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当场办理,扫描归档。
6

送达

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当场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5
    继承人、受遗赠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7
    “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
    继承人(受遗赠人)责任申明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归集银行公积金业务综合窗口(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委托归集银行办理)

  • 办理地点: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约360个,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中心电话:

    各服务网点电话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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