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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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提交申请。
2.受理(0个工作日): 系统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自动受理。
3.审核(0个工作日): 系统自动进行备案校验。
4.审批(1个工作日):系统自动进行审批。
5.办结(0个工作日):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6.送达:系统自动触发短信告知申请人。
收件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提交申请。
受理
系统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自动受理。
审查
系统自动进行备案校验。
决定
系统自动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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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或现售)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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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的证明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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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买受人身份证明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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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工业配套宿舍、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监护人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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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口簿、出生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火化证/死亡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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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住房限购政策期间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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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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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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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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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地铁16号线(龙坪线):黄阁坑C出口;公交可乘M446,M589,M185,M386,M360,M276,M317到龙岗天安数码城①;810,M229,M317,M446,M447,E27,862,M593,M139到龙岗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