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个人、单位参加摇号申请增量指标 (个人参加摇号申请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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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个人、单位参加摇号申请增量指标
日常用语
个人、单位参加摇号
预计办理总用时
16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指标证明文件 其他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指标证明文件.jpg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指标证明文件.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该事项不适用容缺收件。第十五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持有本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3.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或者持有广东省核发登记地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

4.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且在本市工作的人员;

6.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下列情形除外: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骗,按本实施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该事项全流程网办。1.申请(即时)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撤回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 2.审核, 市公安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本市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审核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的身份信息及在深居住情况;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驾驶证信息以及名下的车辆信息及车辆更新资格信息;
3.查询结果。
4.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网上申报及咨询。
2、受理: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审批人员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5、办结:决定人根据审批意见即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通过结果;不予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6、送达:取得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1

收件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分厅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准备申请材料。(此事项全流程网办)
2

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后,后台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后台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

审查

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
4

决定

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
5

制证

取得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6

送达

指标证明文件。

取得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外籍人员应当持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5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6
    港澳居民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7
    台湾居民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8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9
    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深圳市缴纳(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10
    深汕特别合作区有效居住证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11
    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12
    鹏城优才卡(白金卡、金卡、银卡)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服务窗口5-40号

  • 中心电话:

    0755-88127159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一)公交车 1.市民中心站 38路、41路、60路、64路、107路、123路、232路、234路、235路、236路、374路、398路、B686路、E18路、K578路、M390(原15)路、N9路、高峰19号专线。 2.市民中心东站 34路、38路、60路、64路、71路、76路区间、235路、371路、373路、374路、M347路(原76路)、M390(原15)路、高峰4号专线、高峰19号专线;B709路(停靠福中三路中国凤凰大厦北侧、诺德中心大厦南侧,非前述线路之“市民中心东站”) 3.市民广场东站 301路、311路、326路。 4.市民广场东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325、B612、B686。 5.市民广场西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32路、101路、223路。 6.儿童医院站或黄埔雅苑站 10路。 7.中心书城北站 108路、215路、350路。 8.中心书城北站(红荔路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10路、25路、25路区间、54路、228路。(二)地铁 1.市民中心站 2号蛇口线(E出入口),4号龙华线(B出入口)。2.少年宫站 3号龙岗线、4号龙华线(D、A1、A2出入口)。3.福田站 2号蛇口线、3号龙岗线(距离最近的15出入口暂未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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