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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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小汽车其他指标证明文件 | 其他 | 深圳市小汽车其他指标证明文件.png | 深圳市小汽车其他指标证明文件.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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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该事项适用容缺收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需要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用途小汽车登记的单位 (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即时)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根据提示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在__1_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在_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审批人员_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5、办结:决定人根据审批意见即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通过结果;不予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6、送达:取得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网上申报及咨询。
2、受理: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审批人员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5、办结:决定人根据审批意见即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通过结果;不予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6、送达:取得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收件
受理回执
受理
无
审查
无
决定
无
制证
无
送达
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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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服务窗口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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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12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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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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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一)公交车 1.市民中心站 38路、41路、60路、64路、107路、123路、232路、234路、235路、236路、374路、398路、B686路、E18路、K578路、M390(原15)路、N9路、高峰19号专线。 2.市民中心东站 34路、38路、60路、64路、71路、76路区间、235路、371路、373路、374路、M347路(原76路)、M390(原15)路、高峰4号专线、高峰19号专线;B709路(停靠福中三路中国凤凰大厦北侧、诺德中心大厦南侧,非前述线路之“市民中心东站”) 3.市民广场东站 301路、311路、326路。 4.市民广场东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325、B612、B686。 5.市民广场西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32路、101路、223路。 6.儿童医院站或黄埔雅苑站 10路。 7.中心书城北站 108路、215路、350路。 8.中心书城北站(红荔路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10路、25路、25路区间、54路、228路。(二)地铁 1.市民中心站 2号蛇口线(E出入口),4号龙华线(B出入口)。2.少年宫站 3号龙岗线、4号龙华线(D、A1、A2出入口)。3.福田站 2号蛇口线、3号龙岗线(距离最近的15出入口暂未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