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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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路运输业户歇业注销通知书 | 其他 | 道路运输业户歇业注销通知书.jpg | 道路运输业户歇业注销通知书.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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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取得省交通运输厅核准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指标;(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
办理流程
收件
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审查
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审批结论。
决定
出具审批结果
制证
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具体理由和权利救济径。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普通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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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7-17、35-4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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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297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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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11:45停止取号;下午14:00-18:00,17:45停止取号(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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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一)公交车 1.市民中心站:38路、41路、60路、64路、107路、123路、232路、234路、235路、236路、374路、398路、B686路、E18路、K578路、M390(原15)路、N9路、高峰19号专线。 2.市民中心东站:34路、38路、60路、64路、71路、76路区间、235路、371路、373路、374路、M347路(原76路)、M390(原15)路、高峰4号专线、高峰19号专线;B709路(停靠福中三路中国凤凰大厦北侧、诺德中心大厦南侧,非前述线路之“市民中心东站”)。 3.市民广场东站:301路、311路、326路。 4.市民广场东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325、B612、B686。 5.市民广场西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32路、101路、223路。 6.儿童医院站或黄埔雅苑站:10路。 7.中心书城北站:108路、215路、350路。 8.中心书城北站(红荔路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10路、25路、25路区间、54路、228路。 地铁路线: (二)地铁 1.市民中心站:2号蛇口线(E出入口),4号龙华线(B出入口)。 2.少年宫站: 3号龙岗线、4号龙华线(D、A1、A2出入口)。 3.福田站: 2号蛇口线、3号龙岗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