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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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日常用语
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通运输部标准) 证照 b87bcad1-4e5a-4829-ae8c-9729510e46ec.jpg 样式.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实地核查 总时限 1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流程

1

收件

申请人网上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材料。

系统自动核对申请人填写的业务信息及上传的材料是否齐全、准确。
2

受理

1.符合条件的系统出具《受理通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系统做出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系统结合申请人填写的信息,自动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进入决定步骤。

1.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2.完成材料审核后公司管理人员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
4

决定

1.准予许可出具《许可决定书》
2.不准予许可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根据审批结果,完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证件制作。

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完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证件制作即送达。

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服务窗口5-40号

  • 中心电话:

    0755-88127159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一)公交车 1.市民中心站 38路、41路、60路、64路、107路、123路、232路、234路、235路、236路、374路、398路、B686路、E18路、K578路、M390(原15)路、N9路、高峰19号专线。 2.市民中心东站 34路、38路、60路、64路、71路、76路区间、235路、371路、373路、374路、M347路(原76路)、M390(原15)路、高峰4号专线、高峰19号专线;B709路(停靠福中三路中国凤凰大厦北侧、诺德中心大厦南侧,非前述线路之“市民中心东站”) 3.市民广场东站 301路、311路、326路。 4.市民广场东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325、B612、B686。 5.市民广场西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32路、101路、223路。 6.儿童医院站或黄埔雅苑站 10路。 7.中心书城北站 108路、215路、350路。 8.中心书城北站(红荔路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10路、25路、25路区间、54路、228路。(二)地铁 1.市民中心站 2号蛇口线(E出入口),4号龙华线(B出入口)。2.少年宫站 3号龙岗线、4号龙华线(D、A1、A2出入口)。3.福田站 2号蛇口线、3号龙岗线(距离最近的15出入口暂未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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