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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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下达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 批文 | 19427151-17f7-444d-ad34-e729311a8955.jpg | 关于下达训力券兑现结果的通知.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书面核查,专家评审 | 总时限 | 9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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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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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办理条件:网络填报时间: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7日(截至18:00) 只需网络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智能算力服务机构,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相关机构在深圳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智能算力服务资质。 1.具备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ISP; 2.具备在深圳市开展智能算力服务的基础,且能提供的智能算力规模为300P FLOPS(FP16)(含)以上; 3.服务平台具备智能算力使用计量日志功能。 (三)申请单位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及收费标准,事业单位服务收费应当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2025年度训力券入库服务机构有效期自认定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到期前如存在违法违规、主动申请退出等情况,则退出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 (四)如果入库申请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五)申请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申请单位未被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不存在被限制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活动、被限制享受科技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注:申请单位不能同时获得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和申领训力券。如已入库服务机构需新增服务内容,需按本指南要求重新申请入库。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上传电子资料,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
2.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受理人员在网上申报截止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局组织委托审计、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局在20个工作日内拟定拟资助方案,分管领导在5个工作日审核。
4.审议
符合审议条件的,在市科技创新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已处理的,主办处室在20个工作日内提请局党组会审议。
5.审批
市科技创新局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后出具下达文件。
6.送达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选择快递物流或自行在申报系统打印批复文件。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准予资助
制证
关于下达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送达
准予许可的,下达文件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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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训力劵服务机构入库申请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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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需机构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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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4年度或2023年度(如客观原因不能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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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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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ISP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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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备提供300P FLOPS(FP16)(含)以上智能算力规模的证明材料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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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平台具备智能算力使用量计量日志功能的证明材料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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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务内容、服务资质及收费标准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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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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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廉洁告知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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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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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训力审计同意书(需机构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B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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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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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127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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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09:00—12:00 14:00—17:45 (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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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一)公交车 1.市民中心站:38路、41路、60路、64路、107路、123路、232路、234路、235路、236路、374路、398路、B686路、E18路、K578路、M390(原15)路、N9路、高峰19号专线。 2.市民中心东站:34路、38路、60路、64路、71路、76路区间、235路、371路、373路、374路、M347路(原76路)、M390(原15)路、高峰4号专线、高峰19号专线;B709路(停靠福中三路中国凤凰大厦北侧、诺德中心大厦南侧,非前述线路之“市民中心东站”)。 3.市民广场东站:301路、311路、326路。 4.市民广场东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325、B612、B686。 5.市民广场西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32路、101路、223路。 6.儿童医院站或黄埔雅苑站:10路。 7.中心书城北站:108路、215路、350路。 8.中心书城北站(红荔路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10路、25路、25路区间、54路、228路。 地铁路线: (二)地铁 1.市民中心站:2号蛇口线(E出入口),4号龙华线(B出入口)。 2.少年宫站: 3号龙岗线、4号龙华线(D、A1、A2出入口)。 3.福田站: 2号蛇口线、3号龙岗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