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证)
日常用语
饮用水
预计办理总用时
6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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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 证照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png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实地核查 | 总时限 | 4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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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实地核查40个工作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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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2、饮用水供水单位选址、设计、功能分区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卫生设施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要求,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合格; 3、设有完备的水质检验室,检验设备及检验项目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有完整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水质卫生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有有效的水源污染或水质突然恶化应急处理预案;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 |
办理流程
1
收件
行政服务大厅在接收申请人的行政审批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通知申请人,若可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实施机关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
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3
审查
全部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申请人。
审核方式采用书面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书面审核主要审核审批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书面审核合格后由实施机关派出至少两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如需整改的,申请人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并向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4
决定
根据审查人的审查结论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
根据审查人的审查结论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
5
制证
审查结论作出通过的制作证件。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可以按照约定方式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
6
送达
决定不通过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通过后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按照约定方式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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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管理架构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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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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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质卫生质量控制体系或规程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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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卫生管理制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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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质卫生质量检验制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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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道分质供水需提供--饮用水卫生质量保证体系资料(水质检验人员、仪器设备一览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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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水源水污染应急处理预案或水质突然恶化应急处理预案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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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水质卫生检验合格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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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管道分质供水需提供--直饮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卫生检验合格报告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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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办理人受申请单位或法人委托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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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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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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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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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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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83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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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30 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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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线路1:乘坐M220、M357、M362、M438(原B988)、M456、M457等至“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步行440米到达;公交线路2:乘坐M456、B956、B970等至“生命科学产业园”公交站,步行250米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