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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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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证照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png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实地核查 总时限 45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如需整改的,申请人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并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2、饮用水供水单位选址、设计、功能分区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卫生设施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要求,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合格;
3、设有完备的水质检验室,检验设备及检验项目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有完整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水质卫生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有有效的水源污染或水质突然恶化应急处理预案;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

办理流程

1

收件

行政服务大厅在接收申请人的行政审批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通知申请人,若可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实施机关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

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3

审查

全部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申请人。

审核方式采用书面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书面审核主要审核审批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书面审核合格后由实施机关派出至少两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如需整改的,申请人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并向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4

决定

根据审查人的审查结论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

根据审查人的审查结论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
5

制证

审查结论作出通过的制作证件。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可以按照约定方式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
6

送达

决定不通过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通过后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按照约定方式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水质卫生检验合格报告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4
    办理人受申请单位或法人委托的书面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6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7
    卫生管理架构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8333100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30 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线路1:乘坐M220、M357、M362、M438(原B988)、M456、M457等至“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步行440米到达;公交线路2:乘坐M456、B956、B970等至“生命科学产业园”公交站,步行25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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