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房屋转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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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房屋转租登记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房屋租赁凭证 其他 房屋租赁凭证模板.zip 租赁凭证样例(对外提供).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持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 (2)原合同未约定同意转租的,应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转租合同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4)转租合同书(租赁期限和面积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和面积);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或登录个人/法人帐号,选择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网上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告知书》。预审通过,申请人凭短息通知,通知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3、受理(当场)。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4、审核(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5、审批(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审批决定。
6、办结(当场)。工作人员作出办结决定。
7、送达(当场)。办结结果,申请人自取或邮寄。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街道政务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当场):街道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审核(当场):街道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4、审批(当场):街道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系统数据和纸质资料递交后台,在核对系统和纸质材料无误后,作出审批;如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并把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5、办结(当场):作出办结决定。 6、送达(即时):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准入条件出租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申请材料是滞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条款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准予决定审批。
2.申请不符合国家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不准予决定审批。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1.准予制作《房屋租赁凭证》;
2.不准予制作《房屋租赁凭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颁发《房屋租赁凭证》;
2.不予颁发《房屋租赁凭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龙华区观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大道178号民都大厦一楼观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377127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观湖行政服务大厅公交站:312路;332路;627路;882路;b769路;b861路;e36路;m225路;m243路;m258路;m263路;m269路;m288路;m302路;m338路;m361路;m392路;m408路;m424路;m450路;m534路;m557路;长10路;旅游9线;深莞1线;深莞2线(观澜二小公交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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