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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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持有由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深圳市户籍残疾人。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年满18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 2.一级伤残、未就业且未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以个人缴费形式参保的残疾人员。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属于受理范围的,且申请材料符合办事指南公示内容要求或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应予以受理。对于资料不齐,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并在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1个工作日内受理(此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3.审核:街道残联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区残联工作人员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决定,同意发放补贴或不予批准(1个工作日)。 6.送达:送达审批通过的,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的,告知原因。(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至户籍所在社区便民站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属于受理范围的,且申请材料符合办事指南公示内容要求或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应予以受理。对于资料不齐,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并在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当场受理)
3.审核:街道残联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区残联工作人员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决定,同意发放补贴或不予批准(1个工作日)。 6.送达:送达审批通过的,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的,告知原因。(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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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一级伤残未就业未享受低保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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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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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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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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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圳市残疾失业人员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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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照片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福城街道桔塘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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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桔塘社区福前路109号桔塘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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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816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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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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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溢佳工业园-公交站:b916路;m225路;m285路;m337路;高快巴士27路
观澜新塘村-公交站:b769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