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日常用语
婚姻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证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模板.zip | 结婚证图片.pn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八)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书面材料。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收件
告知当事人审查结果。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告知当事人审查结果。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告知当事人审查结果。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告知当事人审查结果。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5
制证
打印《结婚证》
窗口领取
6
送达
打印《结婚证》
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海滨路一号月亮湾广场负一层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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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8333039
-
办公时间: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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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833线,e11区间,高峰专线99路月亮湾广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