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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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
日常用语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当天)接件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资料合格,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退回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当天)审核人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审批; 4、审批:(当天)审批人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 5、办结:(当天)决定给予补助的,应当确定补助标准,决定不予补助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送达:电话或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的监护人(或委托人)到申请人户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资料合格,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当场告知原因,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当天)审核人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审批; 4、审批:(当天)审批人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 5、办结:(当天)决定给予补助的,应当确定补助标准,决定不予补助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送达:电话或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2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5
    银行账号及复印件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窗口办理

葵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丰树山东路98号一楼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4200059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 位置指引:

    乘坐968B到葵丰社区站台下车,步行100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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