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对深圳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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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深圳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3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关于同意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的复函 其他 关于同意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的复函.png 关于同意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的复函.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3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特别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根据申报材料清单由网上(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007546153D3442100000018)申请创投备案,经预审后,申请人向综合窗口提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的申报。
2.受理(当日)
综合窗口现场核验资料,交由金融办工作人员检查材料完整性并告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不符合则退回材料,如符合申请条件并且材料齐全的可进入审查程序,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受理流程当日完成。
3.审核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办理条件,审核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4.审批
审核通过后报办领导审批,审批流程不超过1个工作日。
5.办结
经领导批示,深圳市金融办将下发《已给予备案通知》或《不给予备案通知》的批文,办结期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
6.送达
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快递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根据申请材料清单向综合窗口提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的申报(需先网上办理审核通过后)。
2.受理(当日)
综合窗口现场核验资料,交由金融办工作人员检查材料完整性并告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不符合则退回材料,如符合申请条件并且材料齐全的可进入审查程序,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受理流程当日完成。
3.审核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办理条件,审核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4.审批
审核通过后报办领导审批,审批流程不超过1个工作日。
5.办结
经领导批示,深圳市金融办将下发《已给予备案通知》或《不给予备案通知》的批文,办结期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
6.送达
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快递办理结果。

1

收件

1.予以接收;2.不予以接收。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查程序;2.不符条件的,退回资料至办事大厅并出具书面意见,转请办事大厅通知申报主体取回申报材料及转交书面意见;3.材料不齐全的,转请办事大厅告知申报主体补齐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进行初审、复核等审查流程
4

决定

1.予以通过;2.不予通过。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出具备案通过证明。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出具备案通过证明。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深圳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及附表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营业执照(深圳)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2  | 纸质
    免提交
  • 3
    公司章程等规范创业投资企业组织程序和行为的法律文件
    原件:0  | 复印件:2  | 纸质/电子化
  • 4
    投资者名单、已缴出资额的证明、投资承诺函(如需要)
    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5
    高级管理人员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
  • 6
    所投资企业投资合同的复印件
    原件:0  | 复印件:2  | 纸质/电子化
  • 7
    上一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原件:0  | 复印件:2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8120417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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