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特殊程序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18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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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特别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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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申报人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北美精算师、中国精算师,或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报人与在我市注册成立的下列金融机构之一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深圳缴交社会保险: (1)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及金融企业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 (2)具备2021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资质的私募股权创投机构、7+3类地方金融企业、金融科技公司。 3.申报人取得前述执业资格证书后,在我市金融系统全职工作满2年且现在仍在金融机构任职。 4.申报人不得凭借《申报指南》“(一)政策内容”所列执业资格证书重复申报本项目奖励补贴。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受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核验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即进入审查程序;不符合条件,则退回资料至政务服务中心并出具书面意见,转请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机构取回申报材料及转交书面意见;材料不齐全,转请政务服务中心告知申请机构补齐材料。
2.审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复核、集体决议等审查流程。
3.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下达资金资助计划;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调查核实;经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下达资金资助计划;异议成立的,取消相关资助项目,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向申请机构作出解释。
4.资金下达:申请机构根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知提交账户确认函、收款收据、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式下达资金资助计划。 已提交完整申请资料的金融机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自申报截止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资金下达程序;资金拨付需根据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办理。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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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申报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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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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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业资格证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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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现任职单位签订的劳动或其他劳动合同(能证明在我市金融系统全职工作累计满2年)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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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深圳缴交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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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圳市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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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向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同意设立的批复文件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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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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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1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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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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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