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公安局
机动车辖区内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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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机动车辖区内转移登记
日常用语
机动车辖区内转让登记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铁牌 证照 铁牌_副本.jpg 铁牌_副本.jpg 无电子证照
2 机动车行驶证 证照 行驶证.jpg 行驶证.jpg 无电子证照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证照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无电子证照
4 临时行驶车号牌 证照 临时行驶车号牌样本.jpg 临时行驶车号牌样本.jpg 无电子证照
5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证照 检验合格标志样表.jpg 检验合格标志样表.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在设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二手车市场购买车辆的,可直接在该服务站办理机动车辖区内/外转移登记业务,无需预约到车管所办理)
1.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http://ga.sz.gov.cn/),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选择受理时间、办证地点。
2.受理:
受理岗受理资料,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资料成功后,审核岗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审核决定。
4.审批: 审核通过,现场进行审批。
5.办结:
符合审批条件的,预缴牌证工本费后,现场出具《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场或邮寄领取结果。 注:邮寄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办事窗口提出办事申请,可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登录网上深圳交警http://szjj.sz.gov.cn/进行办事预约。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审核决定。
4.审批: 审核过后现场转报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当场出具业务受理凭证。
5.办结:
现场出具《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加盖实施机关印章;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6.送达: 申请人可到办理点或邮递领取结果。(邮寄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宝安车管所分厅)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东方1路45号

  • 中心电话:

    0755-8333333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 途径公交车:629、B872、M242、M248、M260 松裕立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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