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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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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补领居民身份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居民身份证 证照 身份证1.jpg 身份证2.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本市户籍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
(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身份信息或者证件污损、残缺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
(三)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新证;
(四)户口迁移,可申请换领新证。
网上申请:本市户籍居民年满16周岁,已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且已领取本市公安机关签发带有指纹信息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可点击“深圳公安—政务服务—深圳市户籍居民身份证—补、换领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栏网上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按要求上传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快递方式送证上门(仅限本市范围内),实现足不出户,全流程零接触办理。
自助机申请:除首次申办和16周岁以下居民外,居民可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预约—广东省内户籍居民身份证自助机办理”查询自助机网点分布情况。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年满16周岁,已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且已领取本市公安机关签发带有指纹信息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可点击“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居民身份证—补、换领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栏网上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2.受理
材料齐全,系统将推送业务办理进度提醒,提示预审核通过,当场受理。
3.审核
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办理条件,当场通过。
4.审批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即时审批。
5.办结
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推送缴费信息,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制证并办结(其中缴费时间及制证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
6.送达
系统将推送业务办理进度提醒,提示邮政已揽件,由邮政速递派送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 1.受理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址:http://msjw.ga.sz.gov.cn/?serviceType=1),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申请预约
(未满16周岁、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须到场采集指纹),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提交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回执。
2.审核 受理通过后,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办理条件,当场通过。 3.审批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即时审批。 4.办结 审批通过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制证并办结(其中制证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5.送达 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到办理窗口领取证件。如选择邮寄的,邮政速递派送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提交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回执。
2.审核 受理通过后,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办理条件,当场通过。
3.审批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即时审批。
4.办结 审批通过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制证并办结。
5.送达 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到办理窗口领取证件。如选择邮寄的,邮政速递派送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1

收件

1.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受理;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

审查

受理通过后,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查决定。

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审核通过后,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决定。

复核受理步骤阶段提供的材料。
5

制证

1.进入制证环节。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到办理窗口领取证件。2.选择邮寄的,邮政速递派送证件。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需提供:监护人证件材料(例:《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深圳市、广州市)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新安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含宝民、镇南、翻身、上川、新乐户政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永嘉路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户政窗口

  • 中心电话:

    咨询电话:0755-23225301,分局:0755-29120405 市局投诉、咨询电话:0755-84465000

  •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便民日:周六 上午09:00-12: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站:灵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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