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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换)领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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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补(换)领户口迁移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户口迁移证 证照 户口迁移证.jpg 户口迁移证.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公民所持《户口迁移证》因丢失、损毁等原因,未超过有效期限的,可申请补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址:http://msjw.ga.sz.gov.cn/?serviceType=1),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办理机关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对已受理的申请,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 4.审批 派出所民警审核后当场作出审批意见。 5.办结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当场打印户口迁移证。 6.送达 申请人确认签名,当场领取户口迁移证,如选择邮寄的,邮政速递派送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办理机关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对已受理的申请,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 4.审批 派出所民警审核后当场作出审批意见。 5.办结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当场打印户口迁移证。 6.送达 申请人确认签名,当场领取户口迁移证。

1

收件

1.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受理;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决定

1.审核通过后,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决定。

复核受理步骤阶段提供的材料。
4

送达

1.打印《户口迁移证》交申请人。

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户口迁移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新安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含宝民、镇南、翻身、上川、新乐户政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永嘉路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户政窗口

  • 中心电话:

    咨询电话:0755-23225301,分局:0755-29120405 市局投诉、咨询电话:0755-84465000

  •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便民日:周六 上午09:00-12: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站:灵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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