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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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 证照 | 9c31b5d7-9225-42de-b0b1-188c4c89b5ea.jpg | 居民户口簿.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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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2003年8月7日前被判处徒刑已经被注销户口,刑满释放或假释、保外就医回原籍入户的,可申请恢复户口。上述人员被执行处罚期间原同一户内亲属户口在市内发生迁移的,恢复户口不受区域限制。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目前因系统升级,该业务暂未开放网上办理,请您预约至拟入户派出所现场受理)
1.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或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址:http://msjw.ga.sz.gov.cn/),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自提交材料5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受理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此期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公安机关即时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受理审核;
4.审批
审批人员对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通过的,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办结
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快递业务)。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zga-110)点击民生警务页面的户政预约,或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民生警务户政预约平台(网址:https://msjw.ga.sz.gov.cn/tyyy/index.shtml)。申报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公安机关当场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审核。
4.审批
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办结
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当场在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领取(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快递业务)。
收件
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受理;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审核通过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
制证
现场打印
送达
现场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户政 出入境接待服务厅大鹏分厅 (含大鹏户政室、南澳户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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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岭澳新村12巷1号大鹏公安分局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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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咨询电话:0755-85136122 市局投诉、咨询电话:0755-844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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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便民日:周六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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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站:大鹏中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