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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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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更正曾用名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证照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模板.zip 居民户口簿.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已登记常住户口的公民需要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中的曾用名等内容的,提交相关证件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即时受理。
3.审核 受理后立即进入审核环节,申请人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十个工作日)。
4.审批 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当场办结)。
5.办结 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送达 当场制作并发放变更、更正后的居民户口簿(当场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户政预约”选项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当场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即时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
对已受理的申请,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即时)。
4.审批
审核通过后,立即进入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十个工作日)
5.办结
审批通过后,受理机关当场予以变更、更正人口信息。
6.送达
制作并发放变更、更正后的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当场领取变更、更正后的居民户口簿。

1

收件

1.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受理;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决定

1.审核通过后,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决定。

复核受理步骤阶段提供的材料。
4

送达

1.当场打印并发放变更、更正后的居民户口簿交申请人。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未成年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深圳市)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变更曾用名的一份依据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西乡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西乡、流塘、共乐户政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110号西乡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户政窗口

  • 中心电话:

    咨询电话:0755-27932152,分局:0755-29120405 市局投诉、咨询电话:0755-84465000

  •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便民日:周六 上午09:00-12: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站:宝安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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