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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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证照 |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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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网上交警http://szjj.sz.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网上申请机动车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的,需注册登录,提交电子版申请资料,申请成功后由车管所在线审核,通过审核的,邮政人员上门收取资料并移交车管所受理(仅限深圳市内)。(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可以通过本系统查询办理情况,工作日申请的,车管部门当天审核;非工作日申请的, 顺延审核。审核通过的,次日通过邮政人员上门收取资料, 审核未通过的,请查询不能通过的原因,并重新申请。)
3.审核:
收取机动车资料当天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时间。
4.审批:
审核通过后,当场进行审批。
5.办结:
符合审批条件的,现场出具《机动车登记证书》。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能办理抵押手续。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或快递领取结果(仅限深圳市内,邮寄时间不算入承诺时限内。)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窗口提出办事申请,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在网上深圳交警网http://szjj.sz.gov.cn/提交办事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大厅咨询工作人员根据办事需求取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审批:
审核通过后,当场进行审批。
5.办结:
符合审批条件的,当场出具《机动车登记证书》。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或快递领取结果。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龙华车管所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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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田寮工业区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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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3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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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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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m186、m218、m238、m455 (田寮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