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机动车注销证明 | 其他 | 机动车注销证明.jpg | 机动车注销证明.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深圳报废车及动力电池回收”或“格林美深圳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选择“报废业务”进行预约,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选择受理时间、办证地点。
2.受理
报废公司受理资料,并解体车辆。报废公司解体车辆后,当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由报废公司现场提交至报废地车管所。
3.审核
受理完成后,报废公司提交资料至车管所,审核岗当场审核资料,并作出审核决定。
4.审批
审核通过后转报审批,现场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
审批通过后,现场出具注销证明。
6.送达
车辆注销业务生效。
(无法驶回登记地的车辆,办理异地注销需在注销地办理后到登记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车辆报废预约系统(www.szbfc.net)预约,提交车辆并上交车辆相关资料。
2.受理
报废公司受理资料并拆解车辆。拆解后当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由报废公司提交至报废地车管所。
3.审核
报废地车管所当场审核受理资料。
4.审批
审核通过后,当场进行审批。
5.办结
符合审批条件的,现场出具注销证明。
6.送达
注销业务生效,车辆注销。
(无法驶回登记地的车辆,办理异地注销需在注销地办理后到登记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收件
工作人员初步核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派发网上预约好的号码给申请人,等候办理。如不齐全,告知申请人补齐。
受理
转入审查步骤。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出具受理回执。
制证
机动车注销。
送达
机动车注销。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车管所分厅)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市车管所)二楼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333333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43、49、67、235 市车管所站 地铁:7号线龙井站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