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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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行驶证 | 证照 | 行驶证样表.jpg | 行驶证样表.jpg | 无电子证照 |
2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证照 |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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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机动车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预约: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http://ga.sz.gov.cn/),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选择受理时间、办证地点。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审核决定。
4.审批: 审核通过后,现场进行审批。
5.办结:
符合审批条件的,现场出具《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副页签注变更信息,加盖实施机关印章;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机动车行驶证》。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现场领取牌证或快递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窗口提出办事申请,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在网上深圳交警网http://szjj.sz.gov.cn/提交办事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大厅咨询工作人员根据办事需求取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2.受理:
受理岗受理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审核岗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审核决定。
4.审批: 审核通过,现场进行审批。
5.办结:符合审批条件的,需先完成缴费后现场出具机动车行驶证。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场或快递领取结果。
收件
工作人员初步核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派发网上预约好的号码给申请人,等候办理。如不齐全,告知申请人补齐。
受理
转入审查步骤。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出具受理回执。
制证
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送达
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车管所分厅)公检法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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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车管所分厅)公检法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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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3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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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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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43、49、67、M488 市车管所站 地铁:7号线龙井站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