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 | 证照 | 附件5《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式样.doc | 附件5《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式样.doc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本人申请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http://ga.sz.gov.cn/),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选择受理时间、办证地点。(注意:此业务可代办,如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凭预约号,身份证、驾驶证至各区交警大队或各分所服务大厅取号,等待窗口叫号受理。
2.受理:
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审批:
审查通过后转报审批(即时)。符合审批条件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不予通过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办结:
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注销。
6.送达:
按照注销类型当场出具《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或《业务受理回执》。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于网上深圳交警网办理业务预约,并按业务要求备齐资料。(注意:此业务可代办,如代办,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建议通过星级用户和或者交管12123申请电子委托)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因机动车驾驶人死亡等原因代办注销的,委托书改为相关证明文件。)凭预约号,身份证、驾驶证至各区交警大队或各分所服务大厅取号,等待窗口叫号受理。 2.受理: 受理岗受理资料,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资料成功后,审核岗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审核决定。 4.审批: 审查通过,当场进行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补正材料后再次申请提交资料。 5.办结: 机动车驾驶证现场予以注销。 6.送达: 按照注销类型当场出具《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或《业务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龙华车管所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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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田寮工业区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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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3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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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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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m186、m218、m238、m455 (田寮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