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公安局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的行为的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的行为的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