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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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意XXXXXXX营业性射击场开业通知(批复) | 批文 | 关于同意XXXXXXX营业性射击场开业通知(批复).doc | 关于同意XXXXXXX营业性射击场开业通知(批复).doc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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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列出申请条件。 |
办理流程
收件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当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当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
审批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制证
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即时出具《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申请审批表》,加盖实施机关印章,或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送达
证件送达人员邮寄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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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性射击场申请审批表-批复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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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项申请书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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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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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射击场的设计图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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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业性射击场经营许可申请表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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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报告、靶场结构设置情况、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制度材料、各种管理方案、预案、射击场建设平面设计图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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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种身份证明文件、射击场馆场地产权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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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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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1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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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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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