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公安局
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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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普通护照 证照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1

收件

责任人将在网上预约好的号码派发给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格,初步核查申请信息与表格填写是否一致。填写正确,等候办证。如不一致,告知申请人改正。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责任民警接收申请材料,核验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与系统内显示的信息对比,符合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4.初步录入系统。
3

审查

责任民警接收申请材料,核验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与系统内显示的信息对比,符合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并报送市局;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

1.复核校对;2,按要求详细录入申请信息
4

决定

做出签发或不签发决定。由市局将审批结果报送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按照工作规范,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
5

制证

省厅在2个工作日内制证签发。

受理点领取或邮寄送达
6

送达

选择到受理点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送至受理点。选择邮递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移送邮递部门,由邮递人员上门送达申请人。

受理点领取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服务厅(福田分厅)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强路3028号沙咀大厦

  • 中心电话:

    0755-82918708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车站:上沙村站、金地花园站、沙尾站,地铁:上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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