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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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安员证 | 证照 | 保安员证样本.jpg | 保安员证样本.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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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按规定交纳保安员资格考试费,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予以核发保安员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
办理流程
收件
根据保安员资格证核发事项所需申请材料目录,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
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决定书》,并开具《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到指定银行缴费并提供银行缴款凭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审查
考试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将人员审核信息报审批负责人;
决定
市级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负责人自收到审查人提交的审查意见及考试成绩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审核通过的,由审查人将申请信息发往省制证中心制证。
制证
制作《保安员资格证》并下发至市级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
送达
送达申请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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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3路1号市民中心B区1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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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444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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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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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共汽车 1.市民中心站 38路、41路、60路、64路、107路、123路、232路、234路、235路、236路、374路、398路、B686路、E18路、K578路、M390路(原15路)、N9路、高峰19号专线。 2.市民中心东站 34路、38路、60路、64路、71路、76路区间、235路、371路、373路、374路、M347路(原76路)、M390路(原15路)、高峰4号专线、高峰19号专线,B709路(停靠福中三路中国凤凰大厦北侧、诺德中心大厦南侧,非前述线路之“市民中心东站”。) 3.市民广场东站 301路、311路、326路。 4.市民广场东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325路、B612路、B686路。 5.市民广场西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32路、101路、223路。 6.儿童医院站或黄埔雅苑站 10路。 7.中心书城北站 108路、215路、350路。 8.中心书城北站(红荔路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10路、25路、25路区间、54路、228路。[1] 地铁 1.市民中心站 2号蛇口线(E出入口),4号龙华线(B出入口)。 2.少年宫站 3号龙岗线、4号龙华线(D、A1、A2出入口)。 3.福田站 2号蛇口线、3号龙岗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