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政务服务网
简版办事指南
无障碍阅读
市级 |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或未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行政处罚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或未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行政处罚
日常用语
无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无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或者未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由市、县(区)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
下载
分享
序号
附件名称
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