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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总所在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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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日常用语
设分所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 证照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pdf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pdf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设立分所: 1、成立三年以上; 2、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 3、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不得申请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派驻律师的名称、简历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3
    本所制定的分所管理办法及向拟设分所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律师事务所符合设立分所条件的书面承诺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本所章程、合伙协议及合伙人会议同意开设分所的有效决议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
    资产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7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8
    拟派驻律师的执业证已收回、同意派驻的证明派驻律师申请律师执业证材料。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9
    住所证明(可承诺)
    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8127497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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