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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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制经营许可证 | 证照 | 复制经营许可证.jpg | 复制经营许可证.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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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已申领《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复制经营活动,已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查阅申报事项,上传申请材料。第二步:受理,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表格,将纸质材料当面交付或邮寄至受理机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流转组,电话:88121749。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第三步:审核,市新闻出版局承办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第四步:决定,市新闻出版局处室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批通过,不予通过的,说明不通过理由。第五步:制证发证,审批通过的,由市新闻出版局制证人员核发批准文书/证照;不予通过的,发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六步:送达。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凭《收件回执单》领取,如《收件回执单》遗失,应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方式1:申请人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递交材料。 方式2:寄送申报材料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流转组“,电话:88121749。第二步:受理,受理机关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第三步:审核,市新闻出版局承办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第四步:决定,市新闻出版局处室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批通过,不予通过的,说明不通过理由。第五步:制证发证,审批通过的,由市新闻出版局制证人员核发批准文书/证照;不予通过的,发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六步:送达。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凭《收件回执单》领取,如《收件回执单》遗失,应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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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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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10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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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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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