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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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证照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模板.zip | 放映许可证.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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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符合当地电影放映的布局与规划; 2.有固定的营业(放映)场所; 3.中外合资电影院,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合营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49%; 4.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在内地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建设、改造及经营电影院(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独资公司,在多个地点新建或改建多间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业务) 5.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30年; 6.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批通过。2.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通过的,并说明不通过理由。
制证
1.审批通过的,由市新闻出版局核发批准文书/证照;2.不予通过的,发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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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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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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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执照(A类有限责任公司)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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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告知承诺书深圳版本(选择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提交)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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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固定场地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房东和经营者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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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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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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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放映设备、器材清单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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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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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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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10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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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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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