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乐昌市公安局
补(换)领居民户口簿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补(换)领居民户口簿
日常用语
补领居民户口簿;换领居民户口簿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居民户口簿-补(换)领居民户口簿 | 证照 | 户口簿1.jpg | 户口簿2.jpg | 无电子证照 |
2 |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 证照 |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模板.zip | 居民户口簿.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户籍居民丢失、损毁居民户口簿的,可申请补办。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广东政务服务网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短信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受理理由,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审核进度及结果;申请人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
4.审查:办公室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结果及原因。
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
-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
-
中心电话:
0751-6805849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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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电话咨询:0751-680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