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新丰县公安局
网站备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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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网站备案变更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需要变更的网站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已完成备案的网站如果有信息需要变更,点击主页左侧菜单【网站信息变更】选择要变更的网站,点击编辑小图标对网站信息进行编辑,编辑完成后,点击【提交】。
公安民警会在3-5个工作日处理您的请求。如果需要进行材料完整性检验或实地检查 则根据收到的短信,在约定时间内配合公安民警进行审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大厅现场取号,叫号系统引导至对应窗口申请办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登记收件:综合窗口收件,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形式性审查,材料齐全的登记收件,材料不齐的,现场告知,补齐资料;3、受理审核。业务科室对申请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制作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经审查,材料符合审批要求的,受理机关制作受理通知书给予申请人; 4、获取办件结果:经受理机关审查审批通过后,出具办件结果,并告知申请人领取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网站域名证书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
    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络安全负责人、联络人有效证件正反面照片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5
    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络安全负责人、联络人手持有效证件照片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新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新丰县金园路53号新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8-30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1-684987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公交1、2号线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再往前步行50米。

分享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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