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行政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行政处罚
日常用语
无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无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处罚的行为: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 处罚的种类:限期拆除、没收、罚款。 处罚的幅度: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