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翁源县医疗保障局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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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完成实名登录后,在“业务办理”栏目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

窗口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经办机构窗口(或线上提交材料)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受理,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结参保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是否符合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登记。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登记。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登记 不准予登记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准予登记 不准予登记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有效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窗口办理

翁源县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综合办事窗口

  • 办理地点:

    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16-17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1-281699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可乘坐县城公交1路班线(兰博馆--氮肥厂)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公交车运营时间为每日7: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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