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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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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养老机构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其他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doc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样本).doc 无电子证照
2 养老机构变更备案回执 其他 养老机构变更备案回执.doc 养老机构变更备案回执(样本).doc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在我省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办: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点击所需办理事项后的“在线申办”,通过身份认证平台验证后,上传提交相关事项所需材料的电子版。
2.后台预审: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在后台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电子版后,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以及材料填写是否准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预审。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电话通知申办人不予受理。
3.后台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提交符合要求的,业务部门受理人员正式予以受理。
4.后台审核: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5.发证:业务部门审核人员对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通过邮寄或者到窗口递交申办事项材料的纸质版,验证通过后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备案/变更:阅知确认《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填报《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或《养老机构变更备案书》。
2.受理:核验备案信息。
3.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签发《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或《养老机构变更备案回执》。

1

收件

符合标准的予以收件。不符合标准的退回申请人。

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标准。
2

受理

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退回。

查看申请材料是否和申请要求,材料是否真实性。
3

审查

符合要求的,通过审查。审查不通过的,退回上一环节。

复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申请要求,材料是否真实性。
4

决定

同意审批的,出具审批意见。不同意审批的,出具不同意审批意见。

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予以审批通过。
5

制证

准予审批、不予审批。

窗口领取、邮递送达。
6

送达

准予审批意见、不予审批意见。

窗口领取、邮递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韶关市浈江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窗口

  • 办理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办公室窗口

  • 中心电话:

    0751-820436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假期除外。)

  • 位置指引:

    可搭乘27路车、38路、14路等公交车至北门公交站下车,步行142米至浈江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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