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事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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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条件的事业单位可提出申请:遗失或者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dsy.gov.cn)或者广东政务服务网。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登记管理机关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区事登局办事窗口。 5、当场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发(缴)证→公告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无窗口办理
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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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29号武江科创园A栋政务服务中心二层D02-D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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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1-877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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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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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9路、10路、15路、19路、22路、25路、29路、31路、40路、糖寮专线公交车至丽珠利民制药厂(四一九医院)站下车,沿建设路往北步行450米;或乘8路公交车至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