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韶关市公安局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证照 | 往来港澳通行证模板.zip | 往来港澳通行证模板.zip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需申请 |
办理流程
1
收件
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注由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监护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5监护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
6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军人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亲属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9监护人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11定居国外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2符合户籍地办证要求的申请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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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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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华侨交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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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提交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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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7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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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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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u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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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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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韶关市公安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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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梅关路10号韶关市公安局一门式大厅6-15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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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1-846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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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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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线路:21路,35路,38路到市公安局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