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批文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doc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行政机关,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1)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请;2)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3)具有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出申请;2.第二步:受理;3.第三步:决定,符合政策的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项目单位通过现场(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项目单位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填写“窗口办事登记卡”;项目单位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项目单位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和决定。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者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4、领取结果。项目单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批复文件。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对符合审批要求的项目,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出具批复文件;2.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项目,将不予批复的理由书面告知项目单位。
制证
批复文件;不予批复的书面通知书
送达
批复文件;不予批复的书面通知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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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单位关于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正式申报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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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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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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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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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门意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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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有关部门认定意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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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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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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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蓉园24栋韶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45-47号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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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1-887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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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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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途径公交车有17、23、35、38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