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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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注销)许可决定书 | 批文 | 行政证可决定书.doc | 行政证可决定书.doc | 无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2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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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注销)事项申请信息进行现场核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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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 (二)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燃气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
办理流程
收件
窗口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检查,如材料符合,转至区城管局业务部门。
受理
初审申请材料,资料齐全则受理并审批;资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作出同意许可的建议,提请审查决定。
决定
在法定期限内,经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作退案决定。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增城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法人服务厅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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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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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3282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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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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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增城5路、增城6A路、增城8路、增城10路到丽江国际站下车,步行约660米到达;或乘坐增城6B路、增城7路、增城18路、增城47路到金河湾站下车,步行约620米到达;地铁21号线增城广场站B出口,步行约250米到增城广场地铁站(万达广场)站,乘增城47路公交车(1个站)到金河湾站下车,步行约620米到达;或地铁21号线增城广场站B出口,步行约1.5公里到达。